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03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永安林业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资料》。
控股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福建
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提出将《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
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5)、《永安林业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安)控股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关
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董
事会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64,8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7%,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
案人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
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公告的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
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30 日
(七)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
票提案
《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其他内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25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 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林(永安)
控股有限公司、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绿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
名为: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
上述议案 7、8、9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仅各选举 1 名非独立董事、1 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原件;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法人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
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
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娟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传真:(0598)3633415
电子邮箱:stock@yonglin.com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63
投票简称:永安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
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
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
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议案
非累计投票
提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
《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
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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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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