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冠科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制经营风险,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盈利
为目的,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币 25 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
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以及基于以上金融衍
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
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
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较低。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
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相关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旨在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从而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实际的基础国际业务为背景,充分利用金
融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
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
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
或损失。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则确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
目的,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
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规避汇率
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柯润霖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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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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