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资料图】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72 珠海冠宇 2023/4/1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17.83%股
份的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提案(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提案(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提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1)(2)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相关公告。
提案(1)(2)(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焱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
案(1)(2)(3)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
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
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 209 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五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摘要的议案
法》的议案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人
(3)人
议案 人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上述审议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和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理办法》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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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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