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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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 14-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5,236,853.9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 266,309,782.81 元。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
余情况,为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提议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 6,219,20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红(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综合
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长远与短期利益,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以及资金收支状况,保持了与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与合规
性,符合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
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
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
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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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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