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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天热点评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4-26 20:18:55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在杭州市上城区

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通过书面形式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陈

奕女士由于临时工作事务,委托董事长王世杰先生出席会议,独立董

事范宏先生、林素燕女士、李海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指引、规定对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有利于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相关指引、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作相应修订,

有利于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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