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在杭州市上城区
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通过书面形式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陈
奕女士由于临时工作事务,委托董事长王世杰先生出席会议,独立董
事范宏先生、林素燕女士、李海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指引、规定对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有利于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相关指引、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作相应修订,
有利于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