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资料图)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
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
致同意继续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甲 ______________
余勇义 ______________
杨志盛 ______________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