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天地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新天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60,000 股,并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6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31,638,77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101,721,22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3,36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6,68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66,68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00,040,000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2,581,84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47,458,15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限售期届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581,842 76.28 -2,581,842 150,000,000 74.99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50,000,000 74.99 - 150,000,000 74.99
首发后限售股 2,581,842 1.29 -2,581,84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458,158 23.72 +2,581,842 50,040,000 25.01
三、总股本 200,040,000 100.00 - 200,04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卢旭东 刘 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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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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