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片)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949,024,050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4,929,134 股 后 的
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472,047,458.00 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致。
为了保证权益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
登记日期间承诺公司股本保持不变。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9,024,05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929,134 股后的 944,094,9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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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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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49740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497403 元/股=472,047,458.00 元÷949,024,050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7403 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 592 号
咨询联系人:姜宇、陶一荻
咨询电话:0571-86187810
传真电话:0571-8618776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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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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