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资料图片)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00元(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68.88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3年6月20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在
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本数),回购期限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98,655,409 股,扣除公司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股 份 数 1,593,400 股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数 为
同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 1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8.88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
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
股本为 498,655,40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1,593,400 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97,062,009 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497,062,009×0.227÷498,655,409≈0.2263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
本 497,062,009×0.45÷498,655,409≈0.4486。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0-0.2263)÷(1+0.4486)≈68.8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80.72 万股,约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
司总股本的 0.8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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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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