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3600 转债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星
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
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
券代码“113600”。“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
始价格为23.85元/股。
二、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新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0.27
元/股),已触发“新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提议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星转
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该议案
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如股东大会召开审议该议案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新星转债”
的转股价格(23.85 元/股),则“新星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规定,确定本
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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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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