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资料图)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3.97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2.66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73.97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及 2023 年 2 月 2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3-01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
三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
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截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
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773,812 股,本次
实际参与分配和转增的股本数为 238,226,188 股,故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要根据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特殊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为: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5186 元(含税,采用向下取整法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利润分配总额
为 59,999,647.70968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2978 股,本次
转增股本总额为 95,999,913 股(四舍五入导致),转增后总股本为 335,999,913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关于调整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
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
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流通比例指根据总
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238,226,188×0.25186)÷240,000,000≈0.25000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转增比例)÷总股本=
(238,226,188×0.402978)÷240,000,000≈0.40000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3.97-0.25000)+0]÷(1+0.400000)≈52.66
元/股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2.66 元/股进行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9.7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13%;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2.6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189.9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57%。公司实际已
经支付 101,999,474.7 元回购 1,773,812 股。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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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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