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3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次分红派息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4日至登记日2023
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
司自行承担。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咨询联系人:童卓超
咨询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电话:0574-87050027
七、 备查文件
件;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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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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