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612,625.7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从 2023 年 半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公司本着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
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900,6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金额未达到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100%,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
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
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后
提出,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
关规定。该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
阶段、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
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时备案。
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