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根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
的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杨庆忠、韩建、刘华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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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刘 华__________________
杨庆忠__________________
韩 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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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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