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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56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2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2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1.52 元/股的条件下: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明 确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九条及《公司章程》(2019 年 12 月修订)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恺英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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