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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天健审〔2022〕9743 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浙江永强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浙江永强公司有关该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司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 47.53%。近年来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损失风险持续降低,实际 2019-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比例低于计提比例,实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具体坏账计提比例与核销比例见下表: 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计提比例 10.05% 10.11% 10.11% 核销比例 0.32% - -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顾家家居(603816) 5% 10% 20% 30% 50% 100% 第 1 页 共 3 页恒林股份(603661) 5% 10% 20% 50% 80% 100%雅艺科技(301113) 5% 10% 50% 100%索菲亚(002572) 1% 5% 50% 100%皮阿诺(002853) 1% 5% 50% 100%浙江永强(002489) 10% 20% 30% 100% 综上所述,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对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比较表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 龄 变更前 变更后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以及 2022 年的销售情况为基础进行测算,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8,426.18 万元(未经审计)。 第 2 页 共 3 页 三、检查结论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浙江永强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耿振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皇甫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 3 页 共 3 页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浙江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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