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资料图片)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
的董事会相关材料,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候选人周衡翔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周衡翔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南京公用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
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独立董事: 方忠宏 叶邦银 仇向洋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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