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9,918,03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 号)文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佳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股本总额 40,100 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
限售股,共涉及 5 名股东,分别为俞世国、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富巨达”)、宁波燕园首科璟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燕园璟琛”)、郎一丁和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园康泰”)。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俞世
国、富巨达、燕园璟琛、郎一丁、燕园康泰就其股份锁定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一)俞世国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履行。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本
项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发行人
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二)富巨达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
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
行。”
(三)燕园璟琛、燕园康泰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
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四)郎一丁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其中本人通过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延长锁定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履行。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本项
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发行人
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俞世国、富巨达、燕园璟琛、郎一丁和燕园康泰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富佳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富佳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
东承诺;富佳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佳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富佳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9,918,032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 股数量
合计 77,138,901 19.24% 69,918,032 7,220,869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巨达的详细情况如下:
出资比 间接持有公司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锁定期
例(%) 股份数量(股)
个月内
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 10.23 2,295,653
伙企业(有限合伙) 9.53 2,139,130 自公司上市
合计 / / 100.00 22,434,783 /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详
细情况如下:
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公司股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锁定期
(%) 份数量(股)
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
合计 / / 100.00 4,434,783 /
注 3、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0,000,000 -69,918,032 290,081,96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000,000 69,918,032 110,918,032
股份合计 401,000,000 0 401,000,000
七、备查文件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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