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相关资料图)
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收到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星星科技”)转来的贵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550 号)。现就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二、2.《回函》显示,你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中有
一项为萍乡市星发工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发工业中心”)处置
对星星触控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损失 6.02 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星发工业中心的出资是否已实缴,浙商资产对星发工业中心的出
资是否已转让或回购,相关出资实质是否为“明股实债”,相关出资是否形成
一项对你公司的债权,你公司前期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说明 2021 年 12 月星发工业中心将持有星星触控 40.19%股权以 0 元对
价转让给你公司的具体时间,转让时星发工业中心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相关
转让是否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相关转让交
易实质是否为资产捐赠。
(3)说明你公司作为受让星星触控股权一方,却基于星发工业中心 0 元转
让星星触控股权而确认投资损失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事项(1):经核查公司记账凭证和资金流水,星发工业中心的出资已实缴
到位。
基于公司、星星触控、浙商资产以及星发工业中心就债转股增资事项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共同签署的《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第 2.7 条提前退出约定:持有
期内,如公司、星星触控的一方或多方出现重大风险事项,则浙商资产有权按本
第 2.7 条约定实现提前从星发工业中心退出,2021 年 8 月 23 日,萍乡中院决定
对星星科技启动预重整,因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萍创集团”)受让浙商资产持有的星发工业中心 83.06%的有限合伙份
额(对应实缴出资额 5 亿元),并指定第三方受让金珏资产持有的星发工业中心
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浙商资产对星发工业中心的出资为“明股
实债”。通过检查前期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未发现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
理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事项。
事项(2):2021年12月星发工业中心将持有星星触控40.19%股权以0元对价
转让给星星科技事项,我们核查了转让时星发工业中心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检
查了星发工业中心相关股权转让的合伙人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通过对该股权转
让的一系列相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转让交易实质为债务豁免,非资产捐赠。
事项(3):经核查浙商资产以“明股实债”出资设立星发工业中心投资平
台及星发工业中心投资星星触控的一系列会计处理和相关文件资料,核查浙商资
产“明股实债”退出及相关债权的最终豁免的会计处理和相关文件等,我们认为
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4.《回函》显示,你公司基于管理人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了对相关子公司印章、基础材料、财务、合同文书、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业
务及资产的接管工作而认定相关子公司不再列入合并报表范围。请你公司说明
管理人在特定日期进行接管是否符合法院相关裁定文书的要求,以及提交相关
管理人对接管你公司相关子公司实际情况的说明文件。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
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我们核查了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2021)赣 0313 破(申)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2021)赣 0313 破 4 号《决定书》、(2021)赣 0313 破 4
号《民事裁定书》、(2021)赣 0313 破 4 号之一《决定书》等涉及星星触控及
星星精密等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相关法院文书,以及法院指定的破产重整管
理人办理的移交手续等相关文件资料,认为管理人在特定日期进行接管符合法院
相关裁定文书的要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查看原文公告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