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

温氏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2-12-04 17:58:35 来源:证券之星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涉及的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

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及支付能力,本

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

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独立董事 温氏股份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