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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2-12-29 22:11:3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63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265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光谷”)拟对关联方合肥中科健康生物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健康”)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 2,900 万元。交易完成后,中科光谷将

持有中科健康 51%的股权。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4.1.1 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本次投资总额 2,900 万元,其中 1,040.82 万元计入中科健

康注册资本。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及估值溢价率,并结

合中科健康的研发团队、研发成果、技术实力等情况,论证高溢价的合理性。2)

本次增资价格与姚建铭、合肥科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聚高”)

等股东前期出资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公司实施此次股权收购的主

要考虑、决策过程,以及拟采取何种措施保证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利益。4)后续对中科健康有无进一步资金投入规划,有无收购相关业务领域其

他资产的计划,如有,请披露预计投入金额及具体内容。

  二、公告披露,中科健康于 2021 年 11 月成立,2022 年 1-10 月营业收入

公司补充披露:1)中科健康是否已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如是,请披露主要产品、

经营模式、销售采购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如否,请对照上述要点披露未

来业务经营的具体规划。2)中科健康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在研项目、研发

投入等情况,说明该等技术与项目的先进性、市场前景。3)中科健康的主要资

产情况、员工情况、技术团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专

业资质、对研发的具体贡献等。4)中科健康是否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如是,

请充分提示风险,并披露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可行性。

  三、请你公司结合中科健康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研发投入、研发成果等,

补充披露:1)中科健康的科创属性。2)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相关业务与你公司

主营业务的相关性、协同性。3)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你公司的科创属性和

核心竞争力。

  四、公告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科光谷将持有中科健康 51%的股权。请

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增资后中科健康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以及你公

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拟采取的其他整合管控措施,并说明相关安

排或措施如何保障对中科健康实现有效整合。

  五、根据前期披露的信息,你公司曾于 2021 年 1 月向科聚高收购中科光

谷 11%的少数股权,且科聚高于 2021 年 11 月设立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中科

健康。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中科光谷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业务发展情况,

并说明收购中科光谷少数股权的实施效果,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否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3)你公司与姚建铭、科聚高等

相关方有无其他合作、合资、联营等共同投资或经济利益安排,如有,请披露具

体情况。

  六、公告披露,中科光谷以功能性原料为方向,积极布局美妆个护业务。请

你公司补充披露:1)你公司近年美妆个护业务的发展情况,包括 2021 年以来

该业务领域的主要产品、经营模式、销售采购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产能情

况、市场竞争力,以及美妆个护业务的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和对公司业绩的贡

献,你公司从事该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的情形。2)你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研发

情况,以及新增专利等。3)你公司所有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就

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逐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3 年 1 月 6 日之前披露回

复内容。

   ”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

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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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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