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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_天天观察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1-04 21:06:44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

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 2023 年 1 月 4 日上午 10:00

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

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袁忠毅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潘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潘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

有关规定,潘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袁忠毅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导致公司下属委员

会委员出现空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

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如陆健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陆健先生

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如潘毅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潘毅先生

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具体补选后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乔徽             乔徽、刘世青、刘国力

  提名委员会      刘世青          刘世青、潘毅(补选)、刘国力

  审计委员会      陆健           陆健(补选)、刘世青、艾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潘毅      潘毅(补选)、陆健(补选)、刘国力

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安排等原因,结合本次股东大会筹备进展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尊

重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秉承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

开,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取消原计划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原定议案中《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选

举何卫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由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董事候选人服

务于同一集团公司,公司出于审慎性考虑予以取消,其余议案将提交公司另行召

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星期五)14:0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另行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2.2 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04)。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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