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以下简称“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 21,876,7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合伙)
下简称“东阳华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105,050 股,持股比例为 22.18%。
该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宁波新点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2020 年 8 月 28 日、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
议(二)》,协议有效期至华懋科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
止。宁波新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持有华懋科技股份的限售期为收购完成后
本次股份减持后,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 17,656,790 股,持股比例由 6.82%
减少至 5.51%;宁波新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885,050 股,持股
比例由 22.18%减少至 20.87%。
●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情况
宁波新点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4,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541,556 股的 1.31%。本次
减持后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6.82%减少至 5.51%。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新
点发来的《交易对账单》,宁波新点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1784
义务人基
权益变动
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
时间
减持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均价 比例
(股)
(%)
大宗交易 2022.12.09 人民币普通股 37.40 800,000 0.25
宁波新点
合计 4,220,000 1.3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权益的
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东阳华盛 49,228,260 15.36 49,228,260 15.36
宁波新点 21,876,790 6.82 17,656,790 5.51
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 71,105,050 22.18 66,885,050 20.87
有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限合伙)签署的《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关于<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
托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二)》
中的相关约定。本次减持后,宁波新点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
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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