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0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
监事刘明清持有公司股份 922,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611%;公司监事
林国栋持有公司股份 346,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731%。
上述股份(除公司监事刘明清持有的 6,000 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公司监事刘明清持有的 6,0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由二级市场购入。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0)。刘明清、林国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刘明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30,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 0.1153%;林国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86,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超过 0.0433%。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收到以上董监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刘明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30,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43%;
林国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高级 IPO 前取得:916,275 股
刘明清 922,275 0.4611%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0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
林国栋 346,275 0.1731% IPO 前取得:346,275 股
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完成情况 数量
(股) 方式 (元/股) (元) 股比例
(股)
刘明清 230,478 0.1143% 66.70-106.00 20,873,818.72 未完成:90 股 691,797 0.3429%
林国栋 16,568 0.0082% 97.48-108.00 1,683,748.64 未完成:70,000 股 329,707 0.163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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