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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说明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2-13 21:07:18 来源:证券之星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相关资料图)

       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说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信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的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43.8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

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二、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下列规定:

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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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注册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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