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资料图】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河北
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全资子公
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滦化工科技公
司”)所持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迅公司”
或“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给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排水公司”
),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
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
价款为 0.00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以现金 119,962.22 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
)所持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林西矿业”)100%股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以下简称“汇鑫基金”)。
风险提示:由于中迅公司尚未正式运营,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和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一、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以唐山
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建设高速动模型
测试中心项目的议案》。据此,2022 年 10 月,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河北动墨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河北动墨”
)
共同组建了中迅公司,并以中迅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高速动模型
测试中心项目。
中迅公司成立后,河北动墨由于内部合伙人出现分歧,未能按
照章程规定期限按期出资,且不能承诺出资到位的具体期限,导致高
速动模项目推进受到影响。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
险,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中迅公司 60%股权全部
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就此转让事项,河北动墨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
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 0.00 万元。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决方式召开,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公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系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议
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中迅公司 60%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三)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为“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
的百分之十以下”,因此,此项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
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过去 12 个月内,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现金 119,962.22 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开滦集团所持唐山开滦林西矿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开滦集团持有公司 76,401.86 万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48.1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开滦排水公司是开滦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开滦排水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000241267
注册资本:31,441.4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唐山路南区新华东道 70 号
法定代表人:潘高峰
成立日期:1998 年 08 月 17 日
营业期限:1998 年 08 月 17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特种设备出租,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开滦集团持股 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开滦排水公司未经审
计资产总额 116,585.23 万元,负债总额 84,281.60 万元,所有者权益
利润总额 535.3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开滦排水公司未经
审计资产总额 111,665.91 万元,负债总额 79,428.22 万元,所有者权
益 32,237.69 万元;2023 年 1 月,开滦排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75.91
万元,利润总额-87.11 万元。
开滦排水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因
经营活动有重大违法行为而应被有权机构查封、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 60%股权。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的中迅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名称: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5MAGIFAY99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荆各庄矿内
法定代表人:周红军
注册资本:1,4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
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
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五金产品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持有 60%的股权、河北动墨持有
(二)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3】
冀 A2001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迅公司资产总额 22.07 万
元、负债总额 22.0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0.00 万元;收入和利润均为
四、关联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委托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河北立千评估”),对中迅公司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河北
立千评估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开滦化工科技公司
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中迅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立千
评报字[2023]第 010 号)
,采用资产基础法,中迅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为 0.00 万元,评估价值 0.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
收益法和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由于中迅公司刚刚成立,尚未经营,无历史经营数据,未来年度的盈
利预测数据不能可靠预计,未来的收益、风险尚不能合理量化以及在
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
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故收益法、市场法不适用。中迅公司评估基准
日资产负债表内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评估人员可以从外部收
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中迅公司资产及负债展开全
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2)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3)评估结论
中迅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2.07 万元,评估价值 22.07 万元,
无评估增减值;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2.07 万元,评估价值 22.07 万元,
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0.00 万元,评估价值 0.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所持中迅公司股权价格,以经备案的中迅
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协
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人民币 0.00 万元,本次交易
定价与评估结果一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迅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一)交易各方
转让方: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河北开滦矿山排水救援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标的公司:河北中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根据河北立千评估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立千
评报字[2023]第 010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
迅公司 60%股权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以经备案的中迅公司净资产
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与开滦排水公司协商一致,本
次股权转让价款最终确定为人民币 0.00 万元。
转让价格为 0.00 万元,不涉及资金往来。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保证
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
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
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务,随股权转让由乙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盈亏分担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中
迅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中迅公司利润与分担亏
损。
(五)协议的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
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不再持有中迅公司股权,
对中迅公司的出资义务和相应权利转移给开滦排水公司,有利于维护
公司利益,防范投资和法律诉讼风险。
由于中迅公司尚未正式运营,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开滦化工科
技公司和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
司董事长彭余生先生系开滦集团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
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股权
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将全资子
公司开滦化工科技公司所持中迅公司 60%股权转让给开滦排水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现金 119,962.22 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开滦集团所持林西矿业 100%股
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6 亿元,占比 24%,参与设立汇鑫基金。
上述收购林西矿业 100%股权和参与设立汇鑫基金事项均按合同
条款如期履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林西矿业不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滦化工科技公司转让中迅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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