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会议之前,已将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区域用气的稳
定。新增后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
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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