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我们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此事项发表相关说
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
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薪酬水平而确
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
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
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
健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
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 震 马凤举 范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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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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