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我们
的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等方面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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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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