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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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资料图】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明确了公司的担保原则和审
批程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2023 年度,我
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依法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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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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