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25
【资料图】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23,843,1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2,715,295.70 元。若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每 10 股应分得的现
金红利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的现金分红总额。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23,845,590 股。本次不送股,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发生变化。
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红利将于2023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等情况,不需要调整相关参
数。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西区总部大楼
联系人:刘二、高培福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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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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