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暨承诺履行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飞天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的说明》
,读者集团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已解决其及
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出版、印刷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仅在发
行领域存在少量交叉业务,也已决定以委托管理方式进一步解决。上
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公允、有效、可执行,能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协议约定的
一系列安排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本次委托管理不发生资产权属转
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长远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同
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新民 李宗义 周蔚华
(本页无正文,为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新民 李宗义 周蔚华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