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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2-065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太安堂集团”)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原占用资金总额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的情形,若公司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将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发现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及时与太安堂集团及实控人柯树泉先生沟通,催促太安堂集团和柯树泉先生制订还款计划,通过筹措资金和用资产抵债形式归还占用的资金。 同时,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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