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2-03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9:15-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 9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黄海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3,279,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38,630,183 股的
的股份数量 49,463,113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
决权的总数为 938,630,183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453,180,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38,630,183 股的 48.281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9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38,630,183 股的 0.0105%。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3,234,7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55.1515%;反对 4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3,234,7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55.1515%;反对 4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3,234,7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55.1515%;反对 4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刘庆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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