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6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性股票数量为 230,87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5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披露
了上述事项。
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公司 2018 年限制
(2018-067)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
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科资发股字〔2018〕81 号)。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
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
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员工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 年 10 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完成向 3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予 582,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
首次授予价格 14.40 元/股,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为 756,600 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 格调 整为
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完成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
的议案》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290 股,回购价格为 11.0462 元/股。上述
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回购注销。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0.9962 元
/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290 股,回购价格为 10.9962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由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回购
注销。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同意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上市流
通。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
,同意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9.12 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
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 34,700 股,回购价格为 9.1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过。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完成回购注销。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根 据公司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 34 人,其中 30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数量为 233,375 股;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数量为 34,700 股。
关联董事郑大伟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市流通。
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
,同意将 2018 年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为 10.9362 元/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为 9.06 元/股;同意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合计 4,893 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为 10.9362 元/股。其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于 2022 年 1 月 6 日由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目前尚未实施。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
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878 股,回购价格
为 10.9362 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目前尚未实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同意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成就的议案》
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上市日为 2018 年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 否定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 出具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件。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
注销。
公司 2021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以 2017 年业绩为 产收益率 19.49%,高
基数,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且上述 两项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 2021 年主 138%,达到了业 绩考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5%。 核要求;
注: (2)以 2017 年业绩为
产收益率,其中“净资产收益率”中的净利润是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业 75 分位值 63%,达
分标准,选取与东方中科主营业务及规模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在
到了业绩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
(3)公司 2021 年主营
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
样 本 。 但 相 应 调 整 和 修 改 需 通 过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 入
(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比 重 为 100% , 高 于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95%,达到了业绩考核
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要求。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核委员会对激励 对 象
(修订 稿)》 的综合考评:27 名激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当年度的解 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人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为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A,在第三个解除限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 售期可 100%解除限
(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 售;1 名激励对象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考核结果为 B,在第
评价标准 A B C D 三个解除限售期可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80%解除限售;1 名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则上一 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绩效考核结果为 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不达 D,在第三个解除限
标”。
售期不可解除限售。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
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计划
的规定,其相对应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即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同意根据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性股票数量为 230,87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55%;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售的制性股票
(股) 票数量(股) 数量(股)
郑大伟 总经理 62,140 21,128 0
郑鹏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3,160 14,674 0
陈义钢 副总经理 38,220 12,994 0
吴旭 副总经理 32,890 11,182 0
常虹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7,580 16,178 0
中层管理人员、主要骨干人员
(23 人)
合计(28 人) 722,020 230,873 14,612
注:1、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根据《2018 年激励计划》完成向 32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582,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上市日期:2018 年 12
月 26 日。
的 582,000 股限制性股票调整为 756,600 股。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完成对 2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
有的合计 34,58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对 1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
期尚未解锁的 5,87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有 1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 80%解除限售;有 1 名激励对象
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本次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230,873 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制性股票数量为 14,612 股(拟
注销)
。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
《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以 2022 年 12 月 20 日的股本结构表为参照,本次 230,873 股股
份解禁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表变动如下: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更后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902,044 2.58% 7,902,044 2.58%
首发后限售股 101,595,453 33.22% 101,595,453 33.2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83,093 0.58% -230,873 1,552,220 0.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4,513,278 63.61% 230,873 194,744,151 63.68%
三、总股本 305,793,868 100.00% 305,793,868 100.00%
注:1、上述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
数不符的情况。
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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