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资料图】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华孚时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
构应尽的职责,对华孚时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
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华孚时尚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
际控制人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等,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讲解。本次培
训有助于促使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华孚时尚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人员为牟晶(保荐代表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
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华孚时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华孚时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
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掌握了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华孚时尚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期 2022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牟晶 於桑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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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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