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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挂牌转让怀来中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挂牌转让怀来中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挂牌转让怀来中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 独立董事:丘运良 张文 谢华清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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